大陸新娘解決了許多台灣單身男性的婚姻問題,當您準備透過相親服務娶大陸新娘,首先,您必需準備好單身證明。
一.首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五份。
二.向法院公證處辦單身證明,並聲明使用地區:
1.辦理單身證明一式五份 每項NT$ 500 元。
2.辦理時間:立即取件,不能代辦,聲明人必須親自到場辦理。
3.辦理單身證明請攜帶以下資料:
a.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戶籍謄本 b.身分證正本 c.印章
向法院公證處辦理,購買切結書紙各一式五份,辦妥後五份公證人會交還您二份,其餘會幫您寄送到海基會,海基會再轉給您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之省公證員協會。
但移民署建議您應該還需要準備相關財力與工作證明娶大陸新娘應該準備的相關證明